新冠疫情引發的法律問題及初步意見(七)

家事法律方面

 

 1.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對家事領域當事人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首先,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可能會對當事人具體民事權利的內容及實現產生影響,主要包括結婚離婚、子女撫養及探望、監護等。其次,本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可能會對當事人權利相關的期限產生影響,主要涉及訴訟時效、除斥期間。

  2.在新冠狀病毒疫情期間,婚姻登記暫停辦理,對當事人有何影響?

  答:對打算結婚的人來說,受疫情影響沒能辦成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不能成立。即使雙方已舉辦婚禮或以夫妻名義住在一起,相互間仍無夫妻關系。符合事實婚姻要件(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除外。

對打算協議離婚的人來說,受疫情影響沒能辦成離婚登記的,婚姻關系便不能終止。即便雙方已經簽訂離婚協議并且事實上分開生活,在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雙方仍互為夫妻。對于婚姻登記部門如何在疫情期間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請咨詢當地婚姻登記部門。

  3.如果家中的大人因疫情被集中隔離,而家中的未成年人無人照顧,即家長無法履行監護責任,該如何處理?

  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一般是父母)因疫情被隔離,原則上不會導致其喪失監護能力,原監護關系依然存續。監護人因此無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應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其他有監護能力的人或組織。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未成年人救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因監護人被隔離而處于無人照看狀態的,應及時與其監護人聯系;無法與其監護人取得聯系,或者監護人拒不委托他人代為監護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由公安機關按照《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規定作出應急處置。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又不委托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的,有關個人或者組織可以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對因疫情導致生活沒有著落的未成年人,無論其原因如何,原則上由民政部門承擔兜底性的救助和臨時監護責任。

  4.離婚當事人一方被確診感染新冠病毒,對子女直接撫養權有什么影響?

  答:一般情況下,就離婚案件中的子女直接撫養權歸屬問題,法院會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以子女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結合子女的成長經歷、生活環境等因素,充分考慮子女的意愿綜合作出裁判。因為疫情不屬于長期影響因素,感染病毒不意味著撫養子女能力的喪失,故該因素僅為確定子女直接撫養關系綜合考慮因素之一,而不應作為決定性因素。

  至于離婚后撫養子女一方感染新冠病毒,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需要變更撫養關系。撫養關系的變更須符合法定情形,關鍵看感染病毒一方是否因本次疫情而確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以目前新冠病毒的治療效果來看,該類疾病并非不能治愈,故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感染新冠病毒并非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法定情形,是否需要變更由法院綜合前述多種因素綜合考慮。

  5.非直接撫養子女一方被確診感染新冠病毒,其可否主張減少或中止支付子女撫養費?

  答:無論是否婚姻存續,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責任。被確診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并非是減少或中止支付子女撫養費的法定事由。如果確實因此導致生活困難、無力按原標準支付撫養費,可以向法院主張減少甚至中止支付子女撫養費。

6.新冠狀病毒疫情對非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探望權有何影響?

  答:探望權的行使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為原則。單是發生疫情,原則上不會影響父母探望權的存續。但結合當前新冠病毒傳播的速度、途徑及范圍,應當減少人際的交往,因此,應盡量避免探望子女而可能產生的感染機會。如非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如感染新冠病毒,其行使探望權極有可能向子女傳染病毒,無益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此情形下應中止探望。該方病愈后,探望自動恢復。

  7.疫情期間,能否以具有傳染性為由,對已經或可能感染了新冠病毒的家庭成員不管不顧?

  答:家庭成員患有傳染病,并非免除當事人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的事由。屬于撫養、扶養及贍養權利人的家庭成員,盡管已經或可能感染新冠病毒,當事人仍應承擔撫養、扶養及贍養義務,否則可能構成遺棄。

  8.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如何有效設立遺囑?

  答: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無論病情輕重,訂立遺囑均須遵循法律規定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之規定,通常情形下公民可通過下列任一形式訂立遺囑:

  公證遺囑,由患者本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患者本人親筆書寫、簽名,并附年、月、日。

  代書遺囑,由患者本人陳述,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患者本人簽名。

  錄音遺囑,由患者本人在兩個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情況下口述,并制作錄音。

  口頭遺囑,由患者本人口頭陳述,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陬^限危急情形下采用,危急情況解除后,患者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重新設立遺囑的,該口頭遺囑歸于無效。

  鑒于司法實踐中,遺囑可能會因為某些瑕疵被法院認定無效,建議有此方面需求的患者聯系專業人士獲得幫助。如果需要進行遺囑公證的,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間,請咨詢當地公證機構具體辦理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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